关于Facebook 的 React 专利许可证

关于Facebook 的 React 专利许可证

随着Apache、百度、Wordpress都在和Facebook的React.js以及其专利许可证划清界限,似乎大家又在讨论Facebook的这个BSD+PATENT的许可证问题了。这让我想起了之前在Medium读过的一篇文章——《React, Facebook, and the Revocable Patent License, Why It’s a Paper》,我觉得那篇文章写的不错,而且还是一个会编程的律师写的,所以有必要把这篇文章传播到中文社区这边来。注意,我不会全部翻译,我只是用我的语言来负责搬运内容和观点,我只想通过这篇文章让大家了解一下这个世界以及专利相关的知识,这样可以避免你看到某乎的“怎么看待XXX”这类的问题时人云亦云,能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自我判断。;-)

这篇文章的作者叫Dennis Walsh,他自称是亚历桑那和加利福尼亚州的律师,主要针对版权法和专利诉论的法律领域。但是这个律师不一样,他更很喜欢商业和软件多一些。现在他用React/GraphQL/Elixir在写一个汽车代理销售相关的软件,而且已经发布到第2版了。

首先,作者表明,专利法经常被人误解,因为其实充满了各种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,所以,作者用个例子来讲述专利的一个原则 —— 专利并不是授于让你制造或开发的权利,而是授予你可以排他的权利。(事实上似乎也是这样,申请专利很多时候都不是为了制作相关的产品,而是为了防止别人使用类似的技术制作相关的产品)

如果有公司X为铅笔申请了专利,而另一家公司Y为把用于铅笔的橡皮擦申请了专利。那么,公司X可以阻止公司Y来生产铅笔,而对带橡皮擦的铅笔没办法,但是公司Y的专利可以让公司X不能生产带有橡皮擦的铅笔。

所以,公司Y的橡皮擦专利又被广泛地叫作“Blocking Patent”。公司Y不能说他发明了铅笔,因为这是公司X的专利,但是,他们可以让公司X无法对铅笔做出某些改进。

于是,因为这种 Blocking Patent 存在,对于开源的公司是不利的,因为根据上面的那个例子来说,开源公司就是公司X,他们做了一个基础的软件,而公司Y在上面做了些改进,并注册成了专利,从而导致开源的公司X无法对它基础开源软件作出被公司Y专利阻止的改进,开源的公司X希望能够自由地使用公司Y的橡皮擦专利,因为毕竟是它发明了铅笔并放弃了铅笔的专利。

于是就出来了“专利反击条款”(Patent Retaliation Clauses)。一般来说有两种专利条款,一种是弱条款,一种是强条款。

Weak Patent Retaliation Clauses – 这种条款声明,如果许可证持有者�